【新疆天惠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项目邀请贵公司进行直接采购。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2025年南联新疆分公司115号楼租赁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4015532】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1.4 资金企业自筹资金;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通过直接采购采购方式选取1家供应商提供服务,本项目含税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2万元,合同期2年。序号采购内容单位(年)单价限价(年/元)总价限价(单位:元,人民币)备注1房屋租赁2160000320000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24】年实际使用量和20【25】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序号【服务】内容【服务】地点【服务】时间1房屋租赁服务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机场小区南区115号楼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1.8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直接采购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1.9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直接采购。1.10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直接采购。1.11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2、直接采购文件的获取采购人将谈判文件以邮件形式发给供应商。3、响应文件的递交3.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为 2025年8月24日23时59分,地点为新疆省乌鲁木齐市新市区1341号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3.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联系方式4.1 采购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1341号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工】,【0991-3804442 】 5、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5.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前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输入疑问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列明所提疑问内容,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上传做为附件。5.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南联新疆分公司采供部】采购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联系电话:【0991-3804442 】5.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联 系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南联新疆分公司采供部】联 系 人 :【梁先生】联 系 电 话 :【0991-3804442 】5.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资格预审阶段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采购文件发布阶段(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评审结果公示阶段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直接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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