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6-23,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郑州巩义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告厅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所属区域:河南-郑州-巩义,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编号:巩财磋商采购-2021-103,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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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巩财磋商采购-2021-103 |
2、采购项目名称:巩义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告厅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2021年06月09日 |
5、评审日期:2021年06月23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巩财磋商采购-2021-103-1 | / | 河南宏顺裕科技有限公司 | 开封市郑开大道郑开印象城1号楼1010室 | 676,8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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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胡可钦 胡瑞锋 张立新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参照国家规定标准(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按货物类计取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0152元,由成交人支付。 |
收费金额:10,152.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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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补充事宜 |
1.磋商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2.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巩义市特殊教育学校 |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金牛山路与仲鲁路交叉口 |
联系人:牛玲玲 |
联系方式:1583822706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
联系人:崔鹏 |
联系方式:13613833222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崔鹏 |
联系方式:13613833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