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王滩国家湿地公园及水环境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 信息公告
受南宁市大王滩水库管理处委托,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拟对大王滩国家湿地公园及水环境工程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NZC2021-30062A/1
项目名称: 大王滩国家湿地公园及水环境工程PPP项目
项目预算:柒億捌仟捌佰叁拾玖万玖仟柒佰元(¥788399700元)
二、项目内容
※参考型号、规格
:001-A:拟采购本项目社会资本,在合作期限内,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按20%:80%出资参股比例共同成立驻地PPP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授权范围内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合同期满后项目全部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政府,并确保该项目继续正常运营。
※技术参数要求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电子标书。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2.2 申请人资质要求
本项目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参加,联合体要求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5条款。参与本项目投资竞争的社会资本方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2.2.1基本主体要求(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需要同时满足):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外企业,但不包括南宁市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国有企业及其控股的其他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2信誉要求:
(1)申请人在本项目资格预审和招标期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等状态。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均需要同时满足。
(2)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无任何犯罪记录。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均需要同时满足。
(3)具备股东名册或工商登记资料复印件,以及关于股东背景的情况说明,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4)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记录要求详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均需要同时满足。
2.2.3财务要求:
(1)申请人须提供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和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的承诺书。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需要提供。
(2)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2019、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均需要提供。【备注:如2020年的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及2020年度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证明】
(3)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申请人需提供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开具的企业基本账户不低于1.2亿元的现金类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可立即使用的其他资金)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同时,申请人的银行可用授信额度不低于4亿元(包括4亿元),需提供加盖银行清晰印鉴的有效授信证明。如申请人提供银行开具的企业基本账户近6个月现金类资产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金额达到5.2亿元及以上,可不提供加盖银行清晰印鉴的有效授信证明。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申请人如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需同时满足下述a-c条件,具体为:
a.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现有现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可立即使用的其他资金)总和不低于1.2亿元且银行可用授信额度总和不低于4亿元,或现金总和不低于5.2亿元。
b.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的企业现有现金数额(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可立即使用的其他资金)不低于该成员方在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出资占股比例乘以1.2亿元的计算值;同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银行授信可用额度不低于该成员方在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出资占股比例乘以4亿元的计算值。
c.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银行开具的企业基本账户近6个月(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现金类资产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以及加盖银行清晰印鉴的有效授信证明,若现金证明资金总和不低于5.2亿元,则无需提供银行的授信证明文件。
2.2.4 关于联合体的特殊要求:本项目接受单一社会资本或联合体参与投标。对于单一社会资本,需满足上述第2.2.1~2.2.3条资格条件要求。如为联合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成员含符合条件的财务投资人;
(2)联合体各成员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第2.2.1~2.2.3条资格条件要求;
(3)联合体牵头方为项目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他联合体单位应为项目公司股东,其占股比例通过联合体协议约定;
(4)联合体所有组成成员均须提供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的各自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没有资格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的组成成员、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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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竞标人自行在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ning.gov.cn/index.do)的信息公告处下载采购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5日9时30分
投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5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六、采购人地址: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曹德燕 0771-477800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A座11楼
采购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张祖安
0771-5501136
七、监管部门: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投诉电话:0771-2189091
代理的质疑电话:0771-5595777
发布时
间:2021年06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