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
内蒙古包钢销售分公司集装箱海运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内蒙古 |
发布时间: |
2021-06-24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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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ZO21060314 | 项目名称 | 包钢销售分公司集装箱海运 | 发布日期 | 2021/06/23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1/06/28 -- 17:00 |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 2021/06/24 -- 09:00 | 开标日期时间 | 2021/06/30-- 09:00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单价 | 含税 |
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
项目公告内容 |
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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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项目编号ZO21060314 |
2.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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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21060314,包钢销售分公司集装箱海运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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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名称 |
交货期 |
付款条件 |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包钢销售分公司集装箱海运 |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 |
现金,当月挂账次月付清 |
1,159,060.00 |
10,000.00 | 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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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项目概况: 本项目托运货物主要为:卷钢(钢卷)。货物起运地点:新港;货物到达地点:和乐、虎门。数量明细及限价见公告最下方项目明细资料表。 b.发包人要求: 1.乙方负责在其掌管货物期间内的货物安全。运输期间如因乙方过失导致货物发生短缺、损坏、污染、灭失、人为而导致的变质,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同时视程度甲方每次考核乙方1000-3000元,但是不可抗力、政府等的强制行为、货物的合理损耗、货物本身自然属性或其他任何非乙方过失或根据法律规定乙方可以免责的原因引起的除外。2.在乙方掌管甲方货物的责任期间,因擅自开启集装箱箱封造成货物灭失、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同时视程度甲方每次考核乙方1000-3000元,下述情形除外:1)海关、检验检疫等政府部门开封查货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2)乙方有合理理由相信箱内货物会给船舶、港口或其他货物构成危险,必须开封查货的。3)乙方有合理理由认为甲方谎报箱内货物真实品名企图套用运价的,可以在第三方(如理货公司)在场的情况下开封查货。3.乙方应甲方的要求,根据《沿海内贸货物托运委托书》及《装箱单》向甲方签发运单等其他有关运输单证。4.乙方定期向包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物流中心通报船舶班期,并征询运作过程中的意见,以不断改进服务,促进双方合作愉快。5.乙方确保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6.乙方需保证甲方集装箱货物在目的港箱内免堆期14天。7.乙方应按照习惯或地理上的运输路线运输货物,并应在甲方货物到达天津港后12天内将货物运至约定的地点。货物未能在合理期间内在约定地点交货的,为迟延交付。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按50元/箱•天考核乙方。
乙方为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或者为了船货共同安全躲避台风等天灾而发生的绕航或者其他合理绕航,不属于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8.乙方提供的集装箱应当保持清洁、干燥、水密、无污染(行业或习惯的标准),甲方应当在装货时认真检查,发现不适货的,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换箱而不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发现集装箱箱内未清扫造成甲方额外增加工作量并影响装箱作业的,甲方每次按20元/箱考核乙方。9.目的港码头或拆箱产站按照距离和乐码头10公里以为原则,可由承运商选择,但货物到港后必须立即卸船。10.由于船舶自身状况包括但不仅限于主机故障等不能继续航行或者无法保证船舶按正常速度航行且无法在双方约定的船期内抵达启运港,造成船舶滞期,导致货物延期交货的,不属于本说明中的“不可抗力”,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运人负责承担;11.船舶在进出港航行过程中,因船舶操作不当发生影响船舶效率或者装卸货物质量的事件,包括但不仅限于船舶搁浅,致使船期滞后,导致货物延期交货或者损坏的,不属于本说明中的“不可抗力”,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运人负责承担;12.出现“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异议的,船公司应该在事件发生之日起3日内(如遇重大节假日放假时间超过3日的,应该在休息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向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物流中心出示书面证明材料。该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天气预报及气象云图(应注明出处,如是互联网信息应注明网址)、航海日志、港船交接记录、码头或其他第三方证明等。13.若运输过程中产生其他额外费用,请在报价中说明。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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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3资格要求:见下表; 3.4业绩要求:见下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0年4月26日发布招标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0年3月31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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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名称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1 |
包钢销售分公司集装箱海运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6000万以上,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具有2018年至今卷钢集装箱海运运输业绩,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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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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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1/06/28 17:00:00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
5.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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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5.2若在招标中心(必得公司)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5.3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李雪晨(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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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1/06/30 09:00:00 (北京时间)。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30.21.204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30.21.204)。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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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tggzyjy.cn)等媒介发布。 |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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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9.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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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钢招标中心公众号模板下载)提交至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312房间。时段: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异议接收:0472-2669623 电子邮箱:zbyybidding@163.com监督单位包钢股份:股份企划部;联系人:胡祥卫;联系电话:0472-2669240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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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销售处) 联 系 人:王华 联系电话:0472-2663817 招标机构: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供应商注册:李雪晨 0472-2668995(若电话无人应答,请发送邮件至bgzbzx01@188.com)项目负责人:张博 0472-2669662 电子邮件:bgzbzx05@163.com 业务部长:胡杰 0472-2669069客服专线(EP网站咨询):15560842139热线电话:0472-2663777 |
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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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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