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磨框四期(一期)安置房绿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磨框四期(一期)安置房(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通行审投审[2017]5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磨框四期(一期)安置房绿化景观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
2.1.2建设规模:新建绿化、景观、排水。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388.00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7月10日,竣工日期:2021年 10月7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企业持有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园林绿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②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③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资格)(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为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
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其中施工合同须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或信息归集,以上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6月22日/时/分至2021年7月5 日09 时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 nantong.gov.c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其中招标文件费100元,平台、工具使用费1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7 月5 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中莲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通州区南通家纺城五洲路32号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255号财智天地园8号楼八层
| 联系人:
| 黄先生
| 联系人:
| 徐工
| 电话:
| 0513-86808380
| 电 话:
| 15850499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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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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