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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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编号:广银采购[2021]40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州银行广州地区同城票据传递服务采购项目
四、采购内容:
广州银行广州地区各机构与广州银行电子结算中心之间传递提出、提入票据。具体如下:
(一)传递物品包括各类票据、附件、数据文件介质等相关资料。
(二)提出票据:供应商应于每日(法定工作日和人行规定工作日)的上、下午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准确、快捷前往我行指定网点收取票据专用袋,并在广州银行电子结算中心规定的票据接收时间内将其安全、准确、快捷、准时送达广州银行电子结算中心。
(三)提入票据:供应商按我行的要求,于每日的上、下午安排专人前往广州银行电子结算中心,在结算中心的监督下,将甲方提入票据以交换点为单位分装并加封后,集中送达我行指定地点。
五、采购方式:单一
六、采用单一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州区域票据交换业务实施细则》(广州银发〔2010〕13号)文件精神,广州区域票据需通过广州银行电子结算中心进行交换。截至目前,广州市天河区银安服务有限公司是广州银行电子结算中心唯一认可从事银行票据交换传递业务的公司。
鉴于上述原因,我行拟采用单一方式采购。
七、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广州市天河区银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55-57号6楼602房
八、本公示期限:自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6月30日。
如对本项目采购方式、供应商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我行提出。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20-28302962
邮箱地址:jzcg3@gzcb.com.cn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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