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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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马于镇西贾庄学校教学楼新建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州市马于镇西贾庄学校教学楼新建工程项目 已由晋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晋行审投资【2021】01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晋州市马于镇西贾庄学校,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长效机制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晋州市马于镇西贾庄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晋州市马于镇西贾庄学校教学楼新建工程项目
2.2、建设单位:晋州市马于镇西贾庄学校
2.3、建设地点:晋州市马于镇西贾庄学校院内。
2.4、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教学楼1栋,建筑面积为1200平方米,地上两层,结构形式为砌体结构。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本次招标最高限价:2087312.76 元。
2.7、质量标准:合格
2.8、工期:180日历天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存在失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查询结果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6 -24 00时00分 至 2021-06 -30 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7月14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开标时间:2021年 07月 14日 09时00 分。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特别:参加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再点击“关注项目”,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州市马于镇西贾庄学校
地 址:晋州市马于镇西贾庄
联系人:范春巧电话:18033877769
招标代理机构: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藏龙福地
联系人:康晓红电话: 0311-66560787、15831117820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 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及冀建建市【2020】68 号河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 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 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 7 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 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 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 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 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 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 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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