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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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会议系统平板电脑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符合条件的卖方按本公告要求提交询价响应文件(装订成册,一正二副),按格式要求进行报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内容
为落实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无纸化办公的要求,根据现有会议系统搭配的硬件需要,本采购项目内容包含平板电脑33套。
2、项目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人民币(含税)5万元(¥伍万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均视为重大偏差,予以否决。
3、卖方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以分支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能够提供本次询价服务,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汇率以申请文件接收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
(2)资质要求:提供所投平板电脑的厂商销售代理或经销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其他要求:
(1)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a)、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b)、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3)2018年1月1日以来在南京地铁项目中,有违背诚信承诺书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5、评审与成交标准
5.1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卖方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5.2询价小组从产品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卖方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三名成交候选人,候选人报价最低者为第一候选人。原则上确定第一候选人为成交卖方。
5.3采购人将于2021年7月1日上午9:00统一开启报价表,进行比价。若出现多家公司报价表的总价相同且为最低,采购人将在总价相同且为最低的公司中,采用现场抽签形式确定候选人排序。
6、签订合同
6.1成交卖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6.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卖方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3卖方拒绝签订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卖方之后第一位的候选卖方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7、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
8、本次询价采用公开询价方式采购。
9、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山路228号地铁大厦
邮编:210008
联系人:刘德成
电话:025-51891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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