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宣传视频制作服务采购项目”采用询比采购的方式面向全国进行采购。欢迎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宣传视频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哈产代采(2025)第0476号/GGZY-XB-2025181
1.3 资金企业自筹
1.4 采购预算(限价):8900元/分钟;
1.5分包情况:不分包
1.6服务内容:企业宣传视频拍摄及制作;
1.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1+1+1”模式);
1.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9质量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的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通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拟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拟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2025年08月01日)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评审活动;服务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评审项目;
2.2专用条款: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获取询比文件方式、时间
3.1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13日09时00分至2025年08月1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1、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https://www.hljcq.{**g.cn/,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后,在此网站下进行项目操作。
注: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点击https://hrbggzy.harbin.gov.cn/、https://www.hljcq.{**g.cn/,到网站“办事指南/文档下载”中根据项目类型下载对应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缴纳文件费用后购买询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载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供应商需在文件获取期间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进行清晰原件扫描,在注册完账号点击后,填写信息时上传到对应位置,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3.2.2询比文件每套(标段)5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文件。供应商在缴纳完文件费后,需在参与截止时间前,自行进入系统缴费页面进行查询,如因未查询而导致的文件费交纳无效,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未按要求购买询比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评审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如需纸质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联系代理机构获取。
供应商在缴纳完文件费/保证金后,需在参与截止时间前,自行进入系统缴费页面进行查询,如因未查询而导致的文件费/保证金交纳无效,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3.2.3供应商针对注册、获取文件、CA证书办理、线上系统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请查看“文档下载 ”系统操作手册,业务咨询直接拨打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451-84642034。
3.2.4本项目需线上递交文件、线上评审,因此供应商须办理CA证书,使用CA证书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并将加密后的响应文件上传平台系统,否则将无法正常参与项目。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请直接拨打CA办理咨询电话:0451-58709608。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递交采用双轨制,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双重递交方式。
4.2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本项目接受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1日09时00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半个小时内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一楼标书受理处;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451-58700007。
4.3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同纸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供应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方可视为递交完毕。
4.4本项目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一时间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进行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在平台系统线上准时参加。
4.5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出现异常无法按时递交时,需由平台系统技术人员核查,若核查结果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使用纸质响应文件进行线下采购会议及评审流程;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址的;
(2)线上响应文件未按照规定加密或者完成传输的;
(3)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签章、密封的;
(4)未通过资格预审(如有)的申请人递交的;
(5)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六、电子采购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
6.1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6.2 当所有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